成功地实施了抢劫而一夕暴富的两人毫无半点羞耻心和节俭意识地买了几身衣服和两匹好马。
当然那几身衣服里除了顾长歌的一袭简单青衫,剩下的都是黎苏的。美其名曰:好不容易“赚了大钱”能来买身衣服了,不能因为心疼钱财这等身外之物而失了“本心”,毕竟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嘛!
“钱财乃身外之物,花了可以再赚,可这人生啊,过去了可就回不来了。”换了一身浅紫长袍的黎苏笑眯眯的仰躺在一只粗壮的树杈上,银色腰带在光下一闪一闪的似是不时有七色光带闪出,如霓虹自际出。
顾长歌躺在树下的草地上,枕着包裹里黎苏那几身骚包的衣服。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你倒是看得开、活得自在。”
树上黎苏眸光一亮,随意笑道:“好诗,你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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